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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万元!拉萨发放超市餐饮百货消费券了!点击查看最全攻略

西藏日报 2022-05-03

来源:拉萨发布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促进消费、惠及民生,经市政府批准,拟向全市消费者发放1515万元超市餐饮百货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日嗨购·惠暖拉萨”超市餐饮百货促销活动。

一、发放、领用时间

  • 第一批次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为:
    1月16日10:00--1月25日23:59
  • 第二批次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为:
    1月29日10:00--2月7日23:59
  • 第三批次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为:
    2月12日10:00--2月21日23:59
  • 第四批次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为:
    2月28日10:00--3月9日23:59
  • 第五批次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为:
    3月13日10:00--3月22日23:59

后续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请以消费券发放平台公示为准。先抢先得,抢完为止。


二、发放对象

在拉萨个人消费者(包括市外来拉萨人员)均可参与本次活动。每位参加者仅能使用一个微信账号参与本活动,多个微信号同属一个身份证时,视为同一用户。企业用户不能参与领券用券。


三、发放平台

微信是本次活动消费券发放及核销平台。


四、领券须知

(一)消费券类型1张满100元减30元券、1张满200元减50元券、1张满400元减120元券。
(二)领取方式1.消费者打开微信APP,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领券小程序二维码,进入“拉萨市消费券”页面进行抢券。


(领券小程序二维码)


2.微信搜索“西藏日报”公众号,在菜单框“便民服务”点击“拉萨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进行抢券。



(长按识别“西藏日报”公众号二维码)


(三)查询方式消费者可在领券小程序“我抢到的券”页面或在微信卡包内,查看已领取到的消费券。
(四)领用规则1.消费券一旦领取不得退换、提现、转让、赠予和变卖。2.每轮每人只可从3种面额消费券中选择2种领取,同一面额只可领1张。消费券可在参与活动商户处核销,每笔订单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3.消费者通过消费券支付时可与商户自身提供优惠叠加使用,不含其他第三方优惠,单天不限制消费券使用次数。4.消费券未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到期自动失效。5.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券金额退回券池。6.出现主办方和合作平台认定的违规行为(如虚假交易、作弊、刷单、恶意套现等),主办方有权撤销违规者参与活动资格,记录诚信档案,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活动由拉萨市商务局举办,关于实名问题、消费券领用等相关问题,请联系嘉联支付客服电话:952005;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1:00。消费者投诉热线:0891-12315。(二)主办方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调整活动频率及具体安排,活动调整事宜将及时在活动页面公布。(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举办方可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布在活动页面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四)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将在必要范围内收集消费券核销详情(包括: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核销金额、核销类型、交易商家信息),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五)参与者点击领券后,视同全部接受本次活动的相关规则。


注:本通告的解释权归属拉萨市商务局。





抢券及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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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倪曼

编辑:索朗央宗 康洁白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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